晨興聖言-馬太福音五至七章...(W8-5)
第八週■週五
晨興餧養
腓三9『並且給人看出我是在祂裏面,不是有自己那本於律法的義,乃是有那藉着信基督而有的義,就是那基於信、本於神的義。』
林前一30『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,是出於神,這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:公義、聖別和救贖。』
基督成爲從神給信徒的義有兩面。第一面是祂作信徒的義,使他們在悔改歸向神並信入基督時,客觀的在神面前得稱義。(羅三24
~ 26,徒十三39,加三24
下,27。)…基督是神給我們的美麗,給我們穿上,作我們的衣服,作我們的錦衣。〔詩歌二三七首。〕這是外面的、客觀的。
第二面是基督作信徒的義,從他們活出來作神的顯明;這位神就是在基督裏賜給信徒的義,使他們主觀的蒙神稱義。(羅四25,彼前二24
上,雅二24,太五20,啓十九8。)我們原是罪人,如今向神悔改並信入主耶穌;神就立卽將基督賜給我們作錦衣,遮蓋我們,使我們能合乎義的、外在的蒙神悅納。這是客觀的義。並且,當神把基督賜給我們,給我們穿上時,祂就進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,好從我們裏面活出祂自己來。這個活出來就是神在基督裏的顯明。這在神眼中是好的。…現今我們看見了這兩面—外面的和裏面的。我們穿上了基督,基督也進到我們裏面,好從我們裏面活出神來,作我們主觀的義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一册,三一六頁。)
信息選讀
〔基督作信徒的義〕這兩面也由詩篇四十五篇十三至十四節王后的兩件衣服所豫表。所羅門有一個王后,那王后有兩件衣服。第一件相當於客觀的義,使我們得稱義。另一件相當於主觀的義,(啓十九8,)使我們得勝。這件衣服等於馬太二十二章十一至十二節婚筵的禮服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一册,三一八頁。)
爲甚麼路加十五章裏面有一個浪子的比方?…浪子將家產都花光了回家,父親愛是愛他,但是最少該說他幾句。…如果路加十五章只有浪子的比方,我們就要承認神是不義。神把罪馬虎了,神對於罪不審判。…但是感謝神,讚美神,路加十五章有三個比方:第一個是牧人救羊的比方,第二個是婦人找錢的比方,第三個纔是父親接納浪子的比方。因爲在第一個比方裏已經有好牧人爲羊捨命,因爲已經有主耶穌來,因爲已經有主耶穌死了,因爲浪子的罪已經在第一個比方裏受審判了,以後纔有第二個比方,一個婦人點燈找銀幣。因爲主耶穌已經完成了救恩,所以聖靈用光來照。…罪的問題已經在牧人捨命的比方裏弄清楚了,你裏面的感覺已經在婦人點燈的比方裏看見了。…主耶穌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,聖靈已經用光照我們,叫我們爲罪、爲義、爲審判,知罪自責,所以後來到父親那裏,罪的問題一句都不必題了,父親就只作歡迎的工作了。在前兩個比方裏,神的義已經顯明,神的愛也已經顯明。(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八册,一二一至一二二頁。)
參讀:羅馬書的結晶,第五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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