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興聖言-信徒(一)-(W02-6)
第二週 • 週六 W02-d6-ch 晨興餧養 路十八1 ~3 耶穌又對他們講一個比喻,是要人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,說,某城裏有一個審判官,不懼怕神,也不尊重人。那城裏有個寡婦,常到他那裏,說,我有一個對頭,求你給我伸冤。 路加十八章三節的寡婦表徵信徒。就某種意義說,在基督裏的信徒在今世是寡婦,因他們的丈夫基督(林後十一2 )不在他們這裏了。 主在這個比喻中指明,基督裏的信徒有一個對頭,就是魔鬼撒但,對這對頭我們需要神的伸冤。我們應當為此恒切禱告(見啟六9 ~10),不可灰心。 照路加十八章四節看,那審判官多時不肯為寡婦伸冤。然後他心裏說,『我雖不懼怕神,也不尊重人,只因這寡婦常常攪擾我,我就給她伸冤罷,免得她不斷來纏磨我。』(4 ~5)接着,主說,『你們聽這不義的審判官所說的。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,祂縱然為他們忍耐着,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?我告訴你們,祂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。然而,人子來的時候,在地上找得到信心麼?』(6~8)主在八節的話指明,神報復我們的仇敵,乃是在救主回來的時候(路加福音生命讀經,三九八至三九九頁)。 信息選讀 三一神是給人享受的,但是墮落的人類對這事完全沒有觀念,完全沒有知覺。世界的人忙着嫁娶、買賣、栽種、蓋造(路十七27 ~28)。他們沒有想到神是他們的享受,因為他們都被麻醉了。所以,主在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漫長旅程上,幾次論到這件事。比方,祂在路加十四章告訴門徒,他們必須恨惡這世代的事物,甚至需要恨惡自己的魂生命,因為凡打岔他們享受基督的事物,他們都該恨惡。在十七章主又說到,被麻醉的世代阻止神的百姓享受神聖的產業。主在十八章再次論到這件事以前,向我們揭示與我們享受禧年有關的另一件事,就是從我們對頭來的逼迫。 我們需要領悟,我們這些神的百姓,在這被麻醉且麻醉人的世代中,就像寡婦一樣。就某種意義說,主,我們的丈夫,已經不在了。不僅如此,我們有一個一直在逼迫我們的對頭。 主也向祂的門徒啟示,當我們尋求祂時,需要恨惡任何阻撓我們享受祂的事物。不僅如此,我們在享受祂時,會遭受逼迫。這逼迫來自我們的對頭,他是神的仇敵,也成了我們的仇敵,因我們站在神這一邊。 十八章一至八節的比喻指明,當主表面上不在的期間,我們從我們的對頭所受的苦難。實際上主沒有離去,祂與我們同在。但當祂表面上不在的期間,我們是寡婦,反對我們的人一直在攪擾我們。 我們的神似乎是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