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興聖言-經歷、享受並彰顯基督(三)(W26-4)

第二十六週.週四

W26-D4-ch

晨興餧養

腓二6   『祂本有神的形狀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,緊持不放。』

約十四28 『…我去,並且我正往你們這裏來。你們若愛我,因我往父那裏去,就必喜樂,因為父比我大。』

神的話告訴我們,主耶穌與父原是一。〔約十30。〕太初有話,像太初有神一樣。話就是神,這話創造天和地。神在太初有榮耀,乃是人不能親近的榮耀,這也就是子的榮耀。父和子是同等的、同能的、同有的、同時的。但在身位裏有父和子的分別,這不是基本性質的分別,乃是神格中的一種安排。所以聖經說,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。(腓二6。)…主與神同等不是勉強的,不是插進去的,不是僭越的,因主本有神的形像。(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,一五四至一五五頁。)

信息選讀

腓立比二章五至七節是一段,八至十一節又是一段。前段是論到基督的倒空自己,後段是論到基督的降卑自己。在此主有兩次降卑,即在神格裏倒空了自己,在人性裏降卑了自己。主到地上來,是把祂神格中的榮耀、能力、等級、形像都倒空了,以致當時那些沒有啟示的人都不認識祂,不承認祂是神,以為祂不過是人,是世上一個平常的人。主在神位之中自己揀選作子,服在父的權柄底下,所以主說,『父比我大。』(約十四28。)子的地位是主自己揀選的。在神格中滿了和諧,同等的神,樂意安排父作頭,子順服;父變作權柄的代表,子變作順服的代表。主要順服不簡單,主的順服比祂的創造天地還難,因為祂必須倒空一切神格的榮耀、能力等等,必先取了奴僕的形像,纔配得到順服的資格。所以順服是神的兒子創造的。

主來到地上,一面把權柄丟掉,一面把順服拿起來,存心要作奴僕,接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,作了一個人。不只到此,主又降卑自己,存心順服,神格中的順服是全宇宙中頂奇妙的事。因祂順服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,是痛苦的死,是羞辱的死,結果神將祂升為至高。

由於主創造了順服,父就在神格裏作了基督的頭。權柄和順服是神設立的,是從太初就有的。…基督就是順服的原則,接受順服的就是接受基督的原則。所以充滿基督的人,也必定是充滿了順服。

今天人常問:『為甚麼要我順服?』或者問:『我是弟兄,你也是弟兄,我為甚麼要順服你?』其實人沒有資格這樣說…。基督就是代表順服,並且代表完全的順服,就如神的權柄是完全的一樣。今天有人以為認識權柄,卻沒有順服。(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,一五五至一五六頁。)

參讀:權柄與順服,第五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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