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興聖言-經歷、享受並彰顯基督(三)(W26-綱要)
第二十六週 認識基督作我們的榜樣並以祂為榜樣
讀經:腓二5~11
【週 一】
壹 我們要經歷基督並活基督,就必須認識祂作我們的榜樣,並以祂為我們的榜樣—腓二5~11:
一 在腓立比二章五至十一節,保羅陳明基督為榜樣;我們必須讓這榜樣灌注到我們裏面。
二 基督徒生活的榜樣,乃是這位倒空自己並降卑自己,又被神高舉並榮耀的神人救主—6~9節:
1 主雖然與神同等,但祂不以此為強奪之珍,緊持不放;祂倒空自己,將祂所有的,就是神的形狀,擺在一邊—6~7節上。
2 主成為肉體時,沒有改變祂的神性,只將祂外面的彰顯,由神的形狀變成奴僕的形狀—7節。
3 主成為『人的樣式』—7節下~8節上:
a 神的形狀,含示基督神格內在的實際;人的樣式,指基督人性外在的表現。
b 祂外面顯於人的是人,但祂裏面卻有神格的實際,就是神。
c 基督進入人性的情況,顯為人的樣子。
4 基督降卑自己,順從至死—死在十字架上—8節下:
a 降卑自己,是進一步的倒空自己。
b 基督的降卑自己,顯明祂的倒空自己。
c 十字架的死,是基督降卑的極點—徒八33,腓三21。
5 主降卑自己到了極點,神卻將祂升為至高,又賜給祂『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』—二9:
a 神高舉耶穌這真人為萬人的主—徒二32~33,五31。
b 基督這樣得高舉,乃是復活大能的顯明。
c 宇宙間至高的名,至大的名,乃是耶穌的名:
(一) 這名乃是主耶穌在祂身位和工作上,一切所是之總和的表明。
(二) 在耶穌的名裏,意即在主一切所是的範圍和元素裏—腓二10。
d 我們承認耶穌是主,結果使父神得榮耀;這是基督在祂的身位和工作上,一切所是並所作的偉大結果—11節,林前十五24~28。
三 這個榜樣的原則就是,一個有最高生命和地位的人,卻寧願過低微的生活。
【週 二】
貳 我們的榜樣基督不僅是客觀的,也是主觀、可經歷的—腓二5,12~13:
一 那位樹立榜樣,並且自己就是榜樣的,如今乃是內住的神,在我們裏面運行—13節。
二 基督作我們生活內裏榜樣的原則,乃是我們即使有最高的標準或最高的地位,我們也不該緊持不放。
三 我們必須在基督的人性生活上,特別是在倒空自己、降卑自己、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而緊持不放等事上,作祂的同伴—6~7節。
【週 三】
四 那是我們榜樣的基督,如今就是我們裏面的生命—西三4:
1 我們裏面有一個能倒空自己並降卑自己的生命;這個生命從來不以甚麼東西為強奪之珍而緊持不放,反而總是樂意捨棄地位、捨棄頭銜。
2 我們有釘十字架的基督為我們的榜樣,這榜樣就是我們裏面釘十字架的生命—加二20:
a 在腓立比二章五至八節裏基督降卑的步驟,乃是釘十字架生命各方面完全的活出。
b 當我們活基督時,我們就是活那作釘十字架生命之榜樣的一位—一21上。
3 以這個釘十架的生命為我們的榜樣,就能開啟復活之門,帶我們進入復活的大能裏—三10:
a 藉著過釘十字架的生活,我們就能經歷那將基督高舉到宇宙至高之處的復活大能—弗一19~22。
b 地上最高的生活,乃是釘十字架的生活;每當我們過釘十字架的生活時,神就會帶我們進入復活的大能裏。
4 基督不僅該客觀的在宇宙中被高舉,也要主觀的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被高舉—腓二9:
a 當我們以基督這釘十字架的生命作我們日常生活的榜樣,祂就在我們裏面被高舉。
b 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,乃是那使基督被高舉的大能—一19。
參 我們若要以基督為我們的榜樣,就需要以基督的心思為我們的心思—二5:
一 保羅不只在外面以基督為生活,為彰顯,也在裏面以基督的心思為心思—林前二16。
二 基督的心思在我們裏面,意思就是這心思是活的;基督的心思其實就是基督自己,因為基督的人位顯明在祂的心思裏。
三 我們需要敞開自己,好讓『基督耶穌裏面所思念的』得以在我們裏面—腓二5:
1 我們裏面要思念的,是指三節的『看』和四節的『看重』。
2 當基督倒空自己,取了奴僕的形狀,顯為人的樣子,並且降卑自己的時候,祂裏面有這種思想—7~8節。
3 我們要有這樣的心思,就需要在基督的心腸裏與祂是一—一8。
【週 四】
肆 我們需要認識子的順服—二5~11,來五7~8:
一 神的話告訴我們,主耶穌與父原是一—約十30。
二 父和子是同等的、同能的、同有的、同時的。
三 腓立比二章五至七節是一段,八至十一節又是一段:
1 前段是論到基督的倒空自己。
2 後段是論到基督在祂的人性裏降卑自己—8節。
四 主到地上來,是把祂神格中的榮耀、能力、等級、形像都倒空了。
五 父變作權柄的代表,子變作順服的代表:
1 主來到地上,一面把權柄丟掉,一面把順服拿起來。
2 祂存心要作奴僕,接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,作了一個人。
3 主降卑自己,存心順服;神格中的順服是全宇宙中頂奇妙的事。
【週五、週六】
六 我們應當順服權柄,這是大事。
七 我們裏面需要思念基督耶穌裏面所思念的—5節:
1 我們全體都應走主的路,以祂順服的原則為我們順服的原則。
2 凡認識這原則的,就看見沒有一個罪比背叛更難看,沒有一件事比順服更緊要—猶11,羅一5,十六26。
3 惟有當我們看見了順服的原則,纔能事奉神—太四10,二十28,徒六2,羅一9,十六18,來十二28,啟二二3。
4 惟有像主那樣順服,纔能維持神的原則。
八 希伯來五章八節告訴我們,主的順從是從苦難中學來的:
1 苦難給了祂順從。
2 遇到苦難還能順從,纔是真順服。
3 主到地上來,不是帶了順從來,乃是因苦難而學了順從。
九 救恩不僅是為叫人喜樂,也是為叫人順服—羅一5,十六18,26,多三1:
1 惟有順服的人纔能經歷救恩的豐滿。
2 我們需要像主那樣的順服。
3 主憑著順從成了我們得救的根源—來五8~9。
4 神拯救我們,盼望我們順服祂的旨意—羅四11。
十 人若碰著神的權柄,順服便很簡單,明白神的旨意也很簡單,因主一直順服,也把順服的生命賜給了我們—約十一2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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