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興聖言-...使徒行傳極重要的方面(W5-6)

第五週 • 週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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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興餧養

林前三12~13  然而,若有人用金、銀、寶石,木、草、禾秸,在這根基上建造,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,因為那日子要將它指明出來;它要在火中被揭露,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是那一種的。

 

創世記二章…有生命的水流,到三章就有火流—發火焰的劍。火焰是代表神的聖別,劍是代表神的公義。以神的聖別、公義來說,我們是該死、該殺的。凡不讓生命水流流過的人,至終都要被火流流過。人所有的事物不讓生命水流流過,至終都要受火流的焚燒。一個基督徒的生活、工作、家庭、生意,都需要讓生命水的河流經過。…只有被生命的水流流過的,纔能產生金、珍珠和寶石;不然的話,所有的事物都是木、草、禾秸、糞土。不要說是我們所作的工,就連神自己所創造的天地,有一天都要被焚燒,何況我們所作,不是屬於神的事物呢?只有神的生命纔能彀永遠長留,凡不是屬於神生命的都要被焚燒。雖然那些事可能都是神所造的,但是,因為沒有神的生命,至終也要被焚燒(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二冊,二八九頁)。

信息選讀

今天在水流與火流之中,還有一道血流;本來要被火流燒的東西,假如我們肯放在血底下,血流就可以把這一些東西變成水流。所有屬於自己的東西,有血流補救。一面,我們需要自審,另一面,自審以後,需要靠着主的寶血,這樣纔能彀脫離火流而進入水流。

在啟示錄末了,一面是一座水城,另一面是一個火湖。水城乃是說明神的生命、神的聖別,彰顯神的榮耀。火湖乃是說明神的公義。神的榮耀說出神的自己,神的聖別說出所有不是神的、與神性情不合的,都要落到火湖裏。…火…乃是除掉不聖別、不屬於神的東西,…燒掉一切不是屬於神性情的。

我們去看望一個人,我們不應該光問這是不是神的旨意,該不該去,乃是要問神是否與我們同去。…〔我們作事〕如果還是自己的成分,這個還不能叫神喜悅。真正的作事是需要神帶着我們去作。祂需要經過我們的思想出來,再由我們意志,定奪一件事作或不作。

今天的工人分四種:頭一種是應付神今日時代職事需要的同工;這班人是同心合意,經神對付過的少數人。第二種是後進的同工,他們願意順服年長同工的引導、支配,並願意謙卑跟隨學習。第三種是不肯服從前面先進的同工,又不屬於公會,卻又喜歡與我們交通的人。第四種是在公會中的傳道人、自由佈道家等。我們今天需要的,乃是頭一種與第二種的同工。

關於第三和第四種工人,我們只能讓他們揀選他們自己的道路。有些人,神沒有豫備安排他們與我們走一樣的路,我們對他們不敢有怎樣的表示。無論如何,我們在此乃是作神所託付我們的一分工作。至於別人的工作如何,我們不能干涉,我們在此並不破壞別人的工作(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二冊,二九○至二九一、二九五至二九六頁)。

參讀: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二冊,倪柝聲恢復職事過程中講話記錄,第二十六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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