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興聖言-馬太福音五至七章...(W6-6)
第六週■週六
晨興餧養
約壹四17 ~ 18『在此,愛在我們便得了成全,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,可以坦然無懼;因爲祂如何,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。愛裏沒有懼怕,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,因爲懼怕含有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成全。』
約翰在約壹四章十六節說,住在愛裏面的,就住在神裏面,神也住在他裏面。住在愛裏面,就是過着習慣的用這愛愛別人的生活,使神能在我們身上得着彰顯。住在神裏面,就是過着以神自己作我們裏面內容和外面彰顯的生活,使我們能絕對的與祂是一。神住在我們裏面,就是在裏面作我們的生命,並在外面作我們的生活;這樣,祂就能實際的與我們是一。
在十六節,我們看見我們與神之間有生機的聯結。這生機的聯結由『在…裏面』這辭所指明。很有趣的是,約翰不說神就是愛,住在神裏面的,就住在愛裏面。他乃是說住在愛裏面的,就住在神裏面。…說我們住在愛裏面,就住在神裏面,意思就是我們所住在其中的愛就是神自己。這指明我們對別人的愛該是神自己。我們若住在那就是神自己的愛裏面,我們就住在神裏面,神也住在我們裏面。(約翰一書生命讀經,三七三至三七四頁。)
信息選讀
我們住在那是神的愛(約壹四16)裏面,神的愛就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,也就是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的顯明,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,可以坦然無懼。(18。)…約翰在約壹四章十七節說到神的愛在我們得了成全。成全一辭,原文意完整,成就,完成。神的愛在神自己裏面本身是完全且完整的,但這愛仍需要在我們裏面得以成全。要叫神的愛在我們裏面得以成全,我們需要經歷這愛。
約翰說神的愛若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,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。坦然無懼一辭,原文意放膽講論,有自信。三章二十一節的坦然無懼是叫我們在與神的交通中接觸神;四章十七節的坦然無懼是叫我們在基督回來時,有膽量面對祂審判臺前(林後五10)的審判。(林前三13,四5,提後四8。)基督審判臺前的審判不是叫我們永遠沉淪或永遠得救,乃是叫我們得賞賜或受刑罰。我們若用神這愛愛弟兄,當基督在祂審判臺前審判祂的信徒那天,我們就會坦然無懼。
在約壹四章十七節…『祂』與三章三節、七節者同,乃是指基督。祂曾在這世上活出神就是愛的生活,如今祂是我們的生命,使我們能在這世上活出同樣愛的生活,與祂所是的一樣。
四章十八節…的頭一句直譯是:『懼怕並不在愛裏。』『懼怕』不是指懼怕得罪神,並受神審判,(彼前一17,來十二28,)乃是指懼怕我們已經得罪神,要受神的審判。『愛』是指約壹四章十七節所說得了成全的愛,就是我們用以愛別人之神的愛。完全的愛,就是因我們用神的愛愛人,而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的愛;這樣的愛把懼怕驅除,使我們不怕主再來時會受祂的刑罰。(路十二46
~ 47。)…約翰在約壹四章十八節告訴我們,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成全。這意思就是懼怕的人沒有活在神的愛裏,使神的愛在他裏面得以完全的顯明。
約翰先在十二、十七節說,神的愛需要在我們裏面得以成全。然後他在十八節說到在愛裏得成全。這指明我們與神聖的愛有了調和。愛在我們裏面得成全的時候,我們就在愛裏面得了成全,因爲我們成了愛,愛也成了我們。(約翰一書生命讀經,三七四至三七六頁。)
參讀:約翰一書生命讀經,第三十五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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